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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3-23 18:02:06点击:0


   为帮助广大在京投资企业深入了解税收政策,努力维护在京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,积极推动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北京市投资促进局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、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拟于4月中下旬联合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。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届时,我们将邀请市国家税务局、市地税局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企业关心的问题。
   为保证政策解读会务实高效,请贵单位根据市国家税务局、市地税局所辖税种,书面提出需要市国家税务局、市地税局解答的问题。政策解读会现场原则上不安排临时提问。会议具体安排如下:
   一、时间:待定
   二、地点: 待定
   三、议程:
       9:00-9:30   签到;
       9:30-9:45   市国家税务局、市地税局、市投促局领导讲话;
       9:45-11:35  税收政策解读及问题解答。
   四、费用:免费
   五、语言:中文
       请于3月17日(星期四)下午4点之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商会邮箱bjjshang@163.com,以便及时交给相关部门。
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辖税种
   1、增值税;2、消费税;3、进口产品增值税、消费税、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(委托海关代征);4、铁道、各银行总行、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、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;5、出口产品退税;6、中央企业所得税;中央与地方所属企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所得税;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、领取许可证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;7、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;8、证券交易税(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);9、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;10、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;11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;12、车辆购置税;13、燃油税(暂未开征);14、中央税、共享税的滞、补、罚收入;15、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。
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辖税种
   1、营业税;2、个人所得税;3、土地增值税;4、城市维护建设税;5、车船税;6、房产税;7、资源税;8、城镇土地使用税;9、印花税;10、筵席税;11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;12、企业所得税;12、教育附加费;13、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;14、文化事业建设费;15、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;16、耕地占用税;17、契税;18、明确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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